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温暖工程”要求,更好地保障我旗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不断加强两项补贴制度精准管理,急民之所急,干民之所盼。旗民政局严格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相关要求,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进行提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农村三、四级精神、智力低保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原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余7项标准不做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现我局已完成2024年7月至10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核对工作,补发资金将在11月份发放到位。此次提标共补发3098人次77375万元,其中,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64人次91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31人次68275元。
下一步,旗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提标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让残疾人享受更多更好的福利保障。同时让惠残政策稳步落实,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共享社会改革成果。在资金使用中,我旗严格执行补贴标准,及时下拨各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