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万象更新。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3月14日,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疆昭苏县法学会联合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以“法治护航消费 权益保障民生”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商家拒绝退换货怎么解决?”“如果买到假货应该怎么索赔啊?充值美容院的消费卡,美容院倒闭了怎么办?……”活动现场,群众纷纷向法院干警咨询着。
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干警在人流量集中的商超、店铺摆起“法治小摊”,化身法律知识的传播者,采用现场解答、互动答疑的方式,重点讲解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维权方式、解决渠道、网购风险等,就群众提出的在消费中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的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全方位为大家答疑解惑,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基层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知识。
“现在的消费渠道变多,大家在消费中遇到的问题也就变多,这次宣讲内容贴近我们的生活实际,增强了我们的“愿消费”的信心,让我们知道今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昭苏县城辖区居民张先花说道。
与此同时,在喀夏加尔人民法庭、察汗乌苏人民法庭的干警们也主动深入辖区沿街商铺,采用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的形式,向辖区群众、店铺经营者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商品质量、网购利益受损等问题以及如何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干警们将“法言法语”译成“村言村语”,结合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耐心细致为群众解惑答疑,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依法防范、依法维权,呼吁经营商家诚信经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我们进行宣传,很容易接受,让我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有了更深的了解。”喀夏加尔镇乌克勒加尔村村民古丽米娜·沙拉瓦提说道。
“消费维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此次活动提高了公众的消费维权意识,督促商家诚信经营,在县域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接下来,昭苏县人民法院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为昭苏县营造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打下良好的司法基础。”昭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古丽孜娜提·阿布德哈尼说道。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朱茜、王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