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赋能科创走廊高质量融合发展!《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施行

来源:杭州新闻
2024-12-03 17: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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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下简称《条例》)已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建设的保障法,也是杭州促进科技创新的基本法,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日,大走廊管委会学习贯彻《条例》,这份诞生在全球创新策源地的法治基石,将赋能这片科创热土。

固化经验

从师出无名到名正言顺

“这是全国第一部以科创廊道为名的立法项目,实际上这是一部科创立法。”杭州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博士生导师余钊飞教授及其团队,参与起草了《条例》。

大走廊范围包括紫金港科技城、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横跨西湖区、余杭区、临安区三区,在余钊飞看来,打破行政区划制约,为科创廊道立法,有其底层逻辑:“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会制约科技创新政策的统一实施,导致资源碎片化,进而制约发展。”

城西科创大走廊全域图

在《条例》第一章总则部分,就明确了城西科创大走廊的管理体制,直指“高质量融合发展”。《条例》第三条明确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性质及职责,明确对未来科技城、紫金港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三城”管理机构实行双重管理;第四条明确“四个不变、八个融合”,即在保持西湖区、余杭区、临安区行政区划、社会管理、财政收支、利益格局不变的基础上,大走廊范围内体制架构、重大规划、创新资源、产业发展、审批服务、资源要素、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八个方面融合发展。

其实,高质量融合发展是大走廊一直以来秉持的发展理念,也在管理体制上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这次通过立法,把这套成熟经验固化下来。有了这样的共识,很多事情的落地,就从师出无名转向了名正言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名正言顺之下,大走廊关于科技创新、人才支撑、产业发展等支持政策都将提档升级。

《条例》第十八条指出,要“为高层次人才在引进手续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户籍或者居住证、出入境手续办理和住房保障、托育养老、教育医疗、配偶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这是在调研过程中廊内职能部门与企业所提出的共同诉求。目前大走廊已经设立了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海内外人才,“有了法律条文的背书、融合发展的共识,接下去,我们将联动地方,不断深化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做细人才服务,做优各类人才活动,做大人才高地品牌。”大走廊管委会科技和人才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未来科技城

《条例》第十四条提出“大走廊管委会应当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协调,共同建立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联动机制”。引金融活水,润科创沃土,近年来大走廊科创金融产品政策不断迭代扩面,“接下去我们科技、产业、财政等职能部门将与企业做好协调联动,积极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更好地服务廊内各企业。”大走廊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突破政策

小制度打开大窗口

综观《条例》,会发现“以立法带改革”的立法思路,融合其中,即通过立法为未来相关改革提供法律保障。《条例》中的突破性条款很多,其中备受关注的是第三十一条提到:“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可以在大走廊探索设立法定机构”。

法定机构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明确规定而设立,具有法定的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公共管理机构。这些机构通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不属于传统的行政机关序列,相对自主、独立运作,依法承担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负责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工作。

这是调研团队深入“北上广深”所借鉴经验,深圳前海就是其中之一。

欧美金融城

早在2010年,深圳市就按法定机构模式组建前海管理局,构建了开放、灵活的市场化用人制度,吸引、集聚了一批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型人才。前海建立了企业化的组织运行机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涨能降,激发了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在法定机构模式支撑下,前海将体制内的强大动员能力与市场化的活力效率有机结合,以仅相当于类似功能区或一般行政区20%-25%的机构人员规模,成功主导前海开发建设。

“看上去只是《条例》上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给大走廊未来发展打开了很大窗口。”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战略部署为大走廊发展提供了新的指引和动力,随着新经济、新产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或将难以完全适应科技创新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可通过制度创新来突破瓶颈,激发新的活力。

之江实验室

有正向推动的改革,也有反向监督的创新突破。《条例》第六条明确:“大走廊管委会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特色的统计体系,完善宏观经济指标库建设,对大走廊发展态势进行监测、预警、分析和评价。”“定期发布大走廊创新发展情况报告,依法公布重大创新成果、创新主体、创新人才、创新能力、创新生态等方面的情况。”

对此,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表示将积极贯彻落实,优化改进现有统计体系,更加努力反映大走廊高质量发展质效。

赋能走廊

打造城西科创中心

立法是为保障,更是为赋能。

当下,大走廊以“条例”的宣贯实施为契机,聚焦打造城西科创中心、全球城市功能中心的使命任务,坚持“改革赋能,创新深化”工作主线,以平台集聚、人才聚集、政策集聚和要素集聚为抓手,在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

当看到《条例》第九条“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协调机制”时,大走廊廊内企业荷湖科技相关负责人杨懿很兴奋:“感觉格局一下子打开了。”

荷湖科技是从北京清华大学走出来的一家科创企业,已自主掌握了光场显微成像及智能数据分析技术,开发了系列生命科学仪器与解决方案,并一直想搭建仪器共享平台,“很多仪器是很贵的,不是每个实验室都能买得起或者都能买下来,共享机制对于科创来说很重要。”杨懿说,“如果政府部门能牵头来建设公益共享平台,效率和覆盖面相信会高很多。”

杨懿的期待不会落空。据了解,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科技人才局正对廊内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进行梳理,并将与杭州市科技局沟通,将出台制度性文件推动开放共享协调机制的建立。

紫金众创小镇

有了立法的指引,大走廊未来产业培育发展的方向也更加明确。《条例》第二十条至二十四条明确了大走廊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设全市未来产业策源地和核心区,重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就在不久前,我们启动了‘中国云谷’建设,以大走廊为核心打造‘杭州AI’城市新名片。”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招商和产业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说,接下去将以《条例》为基础,持续谋划杭州继互联网平台经济后的新经济增长极和下一个“黄金二十年”入场券。

此外,《条例》还设置了创新容错机制,给予大走廊包容开放的环境。“无论是体制机制改革,还是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过程,失败和错误在所难免。”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有了容错机制,这条走廊就能放手一搏,真正实现高质量、强融合、快发展。”

云城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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