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那依摄)
1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防沙治沙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法治统一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实施办法》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并列为2024年立法计划重点项目积极推进。11月28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就在同一天,于田县万花园防沙治沙区传来喜讯,环绕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绿色阻沙防护带顺利合龙,标志着新疆防沙治沙取得巨大成效。《实施办法》的发布恰逢其时,将对新疆防沙治沙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麦丽燕·司马义介绍,《实施办法》的主要亮点和特点是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防沙治沙的原则、规划、管理体制、治理措施和沙化土地利用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同时还聚焦防沙治沙工作中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对土地沙化预防、沙化土地治理利用,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强化保障措施、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原《实施办法》中与防沙治沙法不一致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对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与其他领域的法律规定做了衔接。
近年来,新疆对防沙治沙工作作出科学安排和周密部署,形成日臻完善的工作体系,防沙治沙工作实现了单一治理向系统治理、分散治理向联防联治、注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性转变。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朱立东表示,将加快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增加空白区合龙处的宽度,巩固提升锁边成效,加强胡杨林保护修复,阻沙护路、阻沙护城,努力打造全国防治荒漠化的样板和典范,为筑牢我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疆贡献。
麦丽燕·司马义表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定期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防沙治沙专项工作报告,及时全面了解《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调研,积极推动《实施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适时对《实施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对立法实施后的社会效果、所起作用、制度缺陷等问题作出评估分析,不断改进制度,完善程序,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
新疆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全方位协调推动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各项措施,致力于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