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乌鲁木齐12月13日电(记者 方艾青 毛卫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审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条例》以及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进行解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系全国省级层面首部聚焦网络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铭介绍,该条例创新构建了“正向引导+负面禁止+责任追究”的完整制度体系,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提升社会网络素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副主任朱琼表示,在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关注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信息泄露等问题带来的不良影响,立足互联网发展治理实践开展立法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自治区铁路安全治理进入了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新阶段。随着新疆路网拓展、运量增长,加之特殊自然环境的影响,铁路安全面临的风险日益复杂多元,亟需通过地方立法来构建更系统、严密、长效的铁路安全保障体系。
陈铭介绍,新出台的条例强化了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了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压实了涉铁企业主体责任,并在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风险预判和应急响应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针对新疆大风天气频发导致的飘浮物被吹挂接触网、林木倒伏后侵入铁路建筑限界等隐患,该条例提出了相应的防护和处置要求。此外,条例还规定车站规划建设需落实母婴保健、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化改造等措施,并完善国际联运相关规定,以提升口岸通行效率。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鲁新虎表示,将加快完善配套制度规范,运用数字化手段构建全过程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基础设施韧性和安全防护能力,确保铁路大动脉持续安全畅通。
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进一步扩大了畜禽的管理范围,在原有牛、羊、马、鸡、鸭、鹅等家畜家禽的基础上,将猪的屠宰纳入统一管理。该条例明确了屠宰场所审批程序和设置条件,增加了屠宰场所名单公布和备案制度,规范了屠宰场所获取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使用,以及屠宰场所变更信息和退出机制等流程。条例还完善了疫病防控措施,规范了小型畜禽屠宰场点的管理,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张加群指出,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明确对屠宰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为构建科学、高效、严格的畜禽屠宰监管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条例》及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分别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