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3月5日陆续公布支持科技创新的“四项试点”开展或扩围的相关信息,明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扩围,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此外,记者同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再次批复5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扩围
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方面,目前已实现18个城市签约全覆盖,签约金额超过3500亿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
《通知》指出,目前,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试点,探索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模式。稳妥有序增加参与试点的机构数量,有利于调动更多资金和资源参与试点,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者参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在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方面,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再次批复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人寿、平安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投资改革试点,规模为600亿元。截至目前,已有8家保险公司获批开展试点,总金额1620亿元。
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
在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开展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工作,试点适度放宽《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部分条款,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对于“控股型”并购,试点将贷款占企业并购交易额“不应高于60%”放宽至“不应高于8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年”放宽至“一般不超过十年”。
其中,试点城市共计18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和苏州。试点银行应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治理完善、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并购贷款专业服务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较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试点科技企业应科研积累和创新能力强、技术改造需求大、科技成果转化及市场化前景广阔、信用记录良好。
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
在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日前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深圳市、宁波市等地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
近年来,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保持快速增长。202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2555.7亿元,同比增长33.4%;累计发放贷款户数26545户,同比增长23.4%。但是,一些地方和领域还存在制约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诸多痛点、难点和堵点。
针对“登记难”“评估难”“处置难”,以及优化金融机构服务机制、风险补偿机制有待健全问题,三部门工作方案提出多条举措。比如,鼓励商业银行对于单笔1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内部评估或者银企协商形式确定价值;鼓励将动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数据权益等纳入可质押知识产权范畴;支持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转让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三年内免收各项费用;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协作,发挥“政府+平台+金融”三方合作模式作用,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