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伦理治理体系 为数字技术创新保驾护航

来源:东方网
2024-07-04 16:05:07
分享

随着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各国争相发展的焦点领域。数字技术创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已成为影响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变量。 “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现阶段,数字技术在快速迭代和广泛应用的同时,也带来新风险和新挑战,加强数字技术伦理治理,创造有利于数字技术发展的良好生态已成为重要的时代课题。2023年10月,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对科技伦理审查的基本程序、标准、条件等提出统一要求。科技创新特别是当前数字技术创新的伦理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向善服务于现实需求、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路径方向逐步明晰。

数字技术创新发展带来新风险与新挑战

数字技术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动力,随着革命性技术渗透社会的影响力的增强,由此产生的风险挑战也在不断增加。很多技术都是‘双刃剑’,一方面可以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另一方面不当利用也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现阶段,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给人类社会带来深刻变革,其在推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同时,也重新塑造着人们的生活和交往方式、行为和思考方式以及价值和道德观念。然而,数字技术一旦被滥用,将带来巨大风险。突出表现为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普遍应用带来的“隐私泄露”“信息茧房”“网络诈骗”“数据垄断”以及“数字鸿沟”等风险。特别当前人工智能向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加速渗透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的伦理风险被越来越广泛关注。人工智能设计的底层逻辑是否充分考虑了伦理因素,人工智能算法是否秉持客观公正的价值准绳,人工智能大数据挖掘与应用是否能够保障隐私与个人权益,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是否体现人本主义等等问题,均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随着我国工业互联网、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各领域数字化转型进程的推进,行业及政府层面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也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总之,数字技术使用不当将给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乃至国家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在我国传统经济格局向数字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强数字技术伦理治理关系重大,不仅是数字技术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营造数字技术创新良好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防风险、解难题的重要举措。

伦理治理是数字技术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数字技术对于经济社会的影响空前深远,数字技术不同于其他技术的独特性是其面临更为严峻的伦理挑战,数字技术风险防范与数字安全为伦理治理提出新要求。数字技术具有“创造性破坏”的特点,随着元宇宙、6G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的逐步成熟,基于现实社会的数字孪生宇宙将重构现有经济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数字空间已成为世界各国追求全球经济竞争力、政治影响力和话语权的新赛场。自动驾驶、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得人与世界关系发生重大转变,从而导致新的伦理问题和伦理困境。如何预防数据垄断和数字鸿沟现象加剧也成为数字技术伦理治理的重要议题。因此,进一步完善科技伦理体系,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不断推动科技向善、造福人类,已经成为数字技术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以伦理治理保障数字技术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需要从个人、企业与行业、社会、国家等层面全面认识。加强数字技术的伦理治理,不仅有助于解决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带来的新伦理问题,有助提升个体、行业、社会乃至国家层面的数字安全,同时也为平衡各国基于技术、规则和话语的权利诉求提供了可能路径。具体而言:在个人层面,加强伦理治理能够引导个体培养良好的数字伦理素养,防止“隐私泄露”,冲破“信息茧房”,同时化解网络成瘾、短视频沉迷等困扰;在企业与行业层面,加强伦理治理有助于减少“数据滥用”风险,防止“数据霸权”与“数据垄断”;在社会层面,加强伦理治理可以弥补“数字鸿沟”,维护社会公平;在国家层面,加强伦理治理能够保障国家的“网络安全”,同时助力我国提前构建具有全球经济竞争力、政治影响力和话语权的“数字空间”。

加强伦理治理营造数字技术创新良好生态

结合目前我国数字技术创新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加强数字技术伦理治理、加快构建数字技术伦理治理体系需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其一, 提升数字技术创新共同体的伦理素养。数字技术创新共同体不仅包括开发人员、研发机构和企业等数字技术创新主体,还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数字技术创新的管理和监管部门,同时还包括公众和消费者等数字技术产品的使用者,以上各个群体共同构成了数字技术创新共同体。加强伦理治理的第一步即要提高数字技术创新共同体的伦理素养,包括充分认识到数字技术创新中存在的伦理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和安全意识,将伦理要求贯穿于技术开发、监管和使用的全生命周期,促进技术创新与伦理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实现数字技术的负责任创新。

其二, 健全数字技术创新的伦理治理体制。首先,要完善政府数字技术创新伦理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由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统筹全局、科技部和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执行监管与宣教、各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头治理的分层治理体系。同时,在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等创新主体中设立专门的数字技术创新伦理委员会,明确创新主体的权责,发挥其伦理管理主动性。在此基础上,发挥数字技术创新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健全伦理治理社会组织体系。此外,通过加强课题与项目伦理审查与伦理管理等方式,引导数字技术开发人员等自觉遵守数字技术创新伦理规范。

其三, 加强数字技术创新的伦理治理制度保障。面对不断创新的数字技术对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我国已陆续出台《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围绕个人隐私保护、算法推荐等问题加强规范。在此基础上,还需提升数字技术创新伦理治理法制化水平,开展技术算法规制、标准制定等工作,发挥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数字技术理论治理规则的制定,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引领全球的数字技术创新伦理治理制度体系。

其四, 强化数字技术创新的伦理评估、审查和监管等机制。建立数字技术研发与应用评估及审查机制,开展发布前安全评估审查,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针对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技术,加强数字技术创新伦理基础理论研究,为新技术的伦理风险预警、伦理安全评估审查、伦理论证等工作提供支撑和指导。同时加强对国际合作中的数字技术创新活动的伦理审查和监管。此外应引导形成数字技术伦理的多元治理格局,广发动员社会力量,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协调商议机制以及多方参与机制等,提升数字技术伦理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协同推进,共建数字技术创新的良好生态,以增进人类福祉为首要目标,加快构建科学有序的数字技术创新伦理治理体系,为数字技术创新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毕娟、董丽丽、王鹏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

本文系北京市科技战略决策咨询委员会战略咨询专项课题《科技创新推动北京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编号:Z231100007323006)阶段性成果。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