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协委员李振专:行政执法应破除协同壁垒与重复执法问题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孝清来源:法治日报
2026-01-31 16:05:34
分享

“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虽然在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如类案治理效能不足、查处职责不够明确、协同监管尚需强化……”1月26日,江西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执委李振专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振专介绍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省纪委省监委提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再抓两年”的工作要求,有力有效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打实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和系统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对此,李振专建议:

一是深化成果巩固与示范引领。持续巩固拓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梳理专项行动以来的制度建设清单,在法治督察中注重考核机制的建设与运行情况,避免制度建设流于形式,实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工作目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注重挖掘宣传正面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积极主动、担当作为的良好执法氛围。

二是破除协同壁垒与重复执法。加快推动各执法部门检查结果、数据信息的归集共享与互认互用,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规程,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将监督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通报给相关执法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实现事前预警和源头治理。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执法机关,共同明确可操作的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并及时反馈问题线索查处情况,确保线索件件有着落。

三是构建多维监督与问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执法督察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强化外部监督,拓宽企业维权渠道,充分发挥企业监测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业协会商会等的监督作用,畅通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强化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监督力量的协作,对经查实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并及时曝光,形成震慑。

四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与提升规范化水平。制定系统的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执法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议优化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坚决取消与罚没收入直接或变相挂钩的考核指标,增加执法质量、合规率、企业满意度、投诉举报率、复议诉讼败诉率等在考核中的权重,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

五是省市有执法权的部门制定各自“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手册”。改进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规范执法尺度,系统梳理清单,列出合规事项、常见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合规建议、指导部门及联系信息等,辅助企业合规经营和对照手册自主合规提升。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