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1日,怀化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出台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五新四城”战略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有关内容,向全社会彰显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坚强决心和有力举措。
据悉,《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四大行动”“四大工程”,更好服务保障全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和“五新四城”战略实施。《意见》共7个部分29条意见,将法院工作深度融入“五新四城”中的“五个新”和“四个城”,主要从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市委“一号工程”、强化民生保障、推动平安建设等角度入手,为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担当司法之责、贡献司法之力、展现司法之为。
此外,怀化中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营商环境优化、破产案件攻坚、司法为民提效、诉源治理深化”四大行动为抓手,在全市法院开展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三项专项行动,并制定出优化涉企诉讼服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严惩侵犯企业权益犯罪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怀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会上,还就《意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十条措施如何贯彻落实以及国际陆港法庭的有关情况回答了提问。(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