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24-09-28 20: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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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谢小芳)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举行,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表彰。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这一表彰,这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受到表彰的模范来自全国各地各行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实绩突出。大连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在此次表彰中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

近年来,大连民族大学党委团结带领全校2万余名干部和师生员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扛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职责和使命,将其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主线,在十个方面较早拿出举措,形成“十个较早”工作经验,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人才培养各环节。

大连民族大学党委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放在“四个突出”战略首位,立足实际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季度有推进。学校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检验学校立德树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全面开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思政课,大力推广使用《概论》统编教材,持续深化“三全育人”,构建“大思政课”育人格局,打造全方位嵌入式育人模式,深入推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着力培养具有民族团结基因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优秀人才。学校坚持举全校之力服务民族工作大局需要,全方位服务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设计等工作,牵头承担《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辽宁卷》编纂任务,积极服务“道中华”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深入推进定点帮扶内蒙古巴林右旗,在地方服务中将辽宁省8个民族自治县、大连市11个乡镇(街道)和大连金普新区作为重点,为促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每五年举行一次,大连民族大学在2009年、2014年和2019年,曾连续三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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