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庞锃等一行4人,为感谢新疆和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追回某房产公司欠缴税款,特地将一面写着“精诚共治,担当有为”的锦旗送到和田市人民法院,并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座谈。
和田市某房产公司长期拖欠税款,和田市税务局在得知该房产公司在法院涉及执行案件后,向和田市人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今年8月,在执行该房产公司与其他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和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将621896.42元案款执行到位,并及时与税务局沟通,积极引导当事人缴纳了621896.42元税款,有效防止了国家税(费)款流失。
在座谈会上,和田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薛富尹表示:“维护国家税收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法院与税务部门联动协作,是破解法院“执行难”和税务部门“征税难”的双赢途径。下一步,和田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共同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而努力”。
据悉,近年来,和田市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司法机关保障征税的法定义务,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加大与税务执法协作,坚持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成效共享,积极向当事人宣传“依法纳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理念,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纳税,促进了法院执行工作和税费征收的良性互动,共同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优化和田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王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