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方经纶)据“工信微报”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自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
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
《指导意见》要求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初步构建涵盖能源供应、技术研发、标准制定、金融支持等的零碳工厂建设产业生态,有效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增强产业低碳竞争优势。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推广零碳工厂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综合服务模式和系统解决方案,大幅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管理能力,实现工厂碳排放的稳步下降。
此外,《指导意见》详细介绍了零碳工厂的建设路径:一是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二是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电气化水平,实现源头减碳;三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现过程脱碳;四是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实现协同降碳;五是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开展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精准化计量和精细化管控,实现智能控碳;六是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零碳排放并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