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退一赔三” 最高罚款10万!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治理“鬼秤”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2025-01-10 09: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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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商家使用“九两称”“八两秤”等“鬼秤”坑害消费者,买一斤水果到手的真实重量其实只有八两或者九两重;还有的商家给电子计价称加装了作弊程序,监管部门前来检查核查时,简单按下一个按钮就可以在“作弊称”和正常称之间无缝切换,让人防不胜防。甚至有些集贸市场的管理者还对不法商家进行包庇纵容……

近年来,群众百姓反映部分集贸市场缺斤短两、“鬼秤”问题频发。近期修订发布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就着重对集市主办者的职责、经营者的职责、计量违法行为处罚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

例如,在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理方面,《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集市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 王火旺: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因计量结果产生纠纷时,集市主办者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计量调解和违法行为查处。

此外,《办法》还要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如果消费者被“鬼秤”欺诈坑害了,经营者如何赔偿呢?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 王火旺:《办法》还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通过民事赔偿责任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

不少消费者反映,此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对于使用“鬼秤”的不法商家处罚过轻,和违法收入相比可能“九牛一毛”,没有真正形成震慑效果。而此次修订的《办法》就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包庇纵容行为的,最高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 王火旺:针对集市主办者监督不到位的行为,《办法》明确规定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鬼秤”现象多发、频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作弊手段在不断升级。例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具有作弊功能的这些电子计价秤,不同厂家或者具体使用的商家,可以设置不同的密码,如果不知道密码很难确认违法事实。有的鬼秤只要重启一下甚至不用重启就能够恢复到正常模式,监管人员因此大多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虽然会有收获,但也很容易打草惊蛇。

这些“鬼秤”从何而来?据了解,不法商家使用的鬼秤,是通过更换电子计价秤的芯片等,也就是通过违法改装并销售“鬼秤”来实现的。如何堵上违法改装电子计价器的漏洞?怎样才能让计价秤不能随意调、不能随意拆?

此次出台的《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两项计量技术规范,提出“开壳锁机、授权解锁”要求,解决“随意拆机、非法调整”的难题。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副司长 刘洪彬:型评大纲提出了“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的技术要求,明确要求当电子计价秤的外壳被打开时,应启动自锁功能,解锁只能由被授权人员采用高保密性动态密码方式实现,从而实现电子计价秤不能随意拆、不能随意调的要求,堵死拆机改装这个漏洞,阻断电子计价秤拆机开壳后将原厂程序替换为作弊程序、加装作弊遥控装置等作弊实施路径。

此外,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还提出了“唯一性信息核查”要求,解决电子计价秤产品真伪鉴别难题。也就是说,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出厂的每台电子计价秤应具有唯一性身份信息(包括生产码信息、维修码信息等)。

此外,技术规范还提出了“三码一封”技术要求,实现关键环节信息规范和安全防护,也就是针对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和铅封作出统一要求,检定人员在检定前要核查“三码一封”,只有在完整有效的前提下,才能开展后续检定工作。

新规发布后,各地如何落实具体举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明表示,将加强培训学习和宣传指导,鼓励市场主办者统一为经营者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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