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阿姨:小钟老师,最近我持有的一只股票被“*ST”了,今天您能否介绍一下退市制度相关内容?
小钟老师:没问题,小费阿姨。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生效,不再对暂停上市情形和终止上市情形进行具体规定,改由证券交易所对退市情形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沪深交易所均对退市指标、退市流程、风险警示情形等进行了完善优化。为了方便理解,就以上交所退市规则为例,向您介绍相关内容。
退市分为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其中,强制退市又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等四类情形。如果上市公司触及了上述退市情形,导致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交易所就会对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程序。
小费阿姨:投资者怎样才能辨别公司是否存在被强制终止上市的风险呢?
小钟老师:我帮您总结了两种方式。首先,可以看上市公司股票的简称。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上市的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或存在其他重大风险时,交易所会对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风险警示分为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则公司股票简称前会被冠以“*ST”,也就是您刚才提到的情形;若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则被冠以“ST”;若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也被冠以“*ST”。其次,除了公司股票简称,您也可以关注风险警示板。交易所设立风险警示板,那些被风险警示的主板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及处于退市整理期但尚未摘牌的主板股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志),进入该板进行交易。
小费阿姨:哦,这样就方便我们投资者识别风险了。小钟老师,刚才您提到了退市整理期,请给我们具体讲讲。
小钟阿姨: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再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交易的特定期间。设置退市整理期有助于投资者退出,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上交所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自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小费阿姨:如果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对于公司来说有哪些信息披露的要求呢?
小钟老师:这个问题特别值得投资者关注。关于退市股票的信息披露,投资者朋友可以关注以下5个重要时间节点:(1)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交易所关于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公告,并同时披露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相关情况。(2)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上市公司应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和终止日等事项。(3)在退市整理期的前10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当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4)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当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5)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再次发布终止上市公告,对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的具体事宜,包括拟进入的市场名称、进入日期、股份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股票终止上市后续安排作出说明。
小费阿姨:小钟老师,感谢您的讲解!让我对退市制度又有了新的了解。
小钟老师:十分荣幸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您也可以关注中国投资者网,以进一步学习和了解。在这里也想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朋友保持理性投资态度,切忌赌博心态,充分关注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以及退市制度等相关规则,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