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如何提升含“新”量?

来源:中宏网
2025-03-05 10: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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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作为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重要载体,肩负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任。含“新”量的提升不仅是高新区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

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一是布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国家高新区作为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需大力推动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深度对接,积极布局建设国家级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国家级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力量,代表着国内顶尖科研水平。高新区与国家级实验室合作,能够引入最前沿的科研成果和高端科研人才,为区域内企业提供技术源头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则专注于将科研成果向产业应用转化,起到连接科研与产业的桥梁作用。高新区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能够针对区域内重点产业的共性技术难题,组织产学研各方力量联合攻关。通过布局这些高能级创新平台,高新区能够吸引更多优质创新资源汇聚,提升自身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地位。二是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这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关键。高新区应积极鼓励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等各类服务机构。概念验证机构能够帮助科研人员对创新想法进行初步验证,评估其商业可行性,降低创新风险。例如,设立了专门的概念验证中心,为一些初创型科研团队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对其创新概念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市场调研,成功帮助多个项目迈出了从创意到实际产品的第一步。中试验证机构则在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大规模生产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能够对科研成果进行放大试验,验证其在实际生产环境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比如,某生物医药高新区的中试验证平台,为区内企业的新药研发提供了从实验室小试到中试放大的关键环节支持,大大提高了新药研发的成功率,加速了新药上市进程。检验检测机构为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提供保障,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后的产品符合市场要求和行业标准。技术转移机构则负责搭建科研成果供需双方的沟通桥梁,促进科技成果的顺畅流转。这些服务机构相互协作,形成一个完整的创新服务链条,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为高新区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优化创新生态。一是人才引育留用。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要素。高新区应实施具有吸引力的引才计划,积极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入驻。例如,推出“顶尖人才集聚计划”,为全球顶尖科学家、行业领军人才提供优厚的科研条件和生活待遇。同时,高新区要注重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提高人才的留存率。这包括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建设人才公寓,为人才解决居住难题;完善子女教育配套,确保人才子女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医疗服务保障,为人才及其家属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此外,还应营造宽松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为人才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和交流平台,让人才在高新区能够安心工作、舒心生活,实现个人价值与区域发展的双赢。二是加大金融支持。金融是创新的血液,为创新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至关重要。高新区应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一方面,鼓励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早期投资机构关注高新区内的初创型创新企业。这些企业在发展初期往往面临资金短缺和高风险的困境,但却具有巨大的创新潜力。另一方面,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创新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信贷支持,针对硬科技企业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例如,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创新企业的资金压力,此外,积极引导资本市场加大对高新区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助力创新企业茁壮成长。

培育新赛道与产业集群。一是新赛道培育行动。围绕增强技术策源、完善孵化服务链条、培育高成长企业等方面,高新区应大力开展新赛道培育行动,打造新赛道策源地和集聚区。在增强技术策源方面,鼓励区内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对前沿技术的研发投入,关注新兴科技领域的发展趋势,如量子计算、脑机接口、元宇宙等。完善孵化服务链条,从创业项目的早期筛选、培育到成长加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建立创业苗圃,为有创业想法的个人或团队提供创业指导、办公场地和基础服务;打造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对接、市场推广等服务;建设加速器,助力高成长企业快速扩张,解决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场地、资金、人才等问题。通过完善的孵化服务链条,提高创业项目的成活率和成功率。培育高成长企业是新赛道培育的关键。高新区应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如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项目申报优先等支持。二是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高新区应聚焦细分领域,推动强链补链延链,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某个细分领域,如航空发动机制造,高新区内的龙头企业掌握着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制造能力。为了增强产业集群的竞争力,高新区应围绕龙头企业,推动强链行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技术水平,进一步巩固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同时,开展补链行动,针对产业集群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吸引相关配套企业入驻。例如,引入专门从事航空发动机叶片精密制造的企业,填补产业链空白,提高产业集群的整体配套能力,此外,实施延链行动,拓展产业链的上下游。向上游延伸,发展原材料研发和生产企业,确保关键原材料的自主可控;向下游延伸,拓展航空发动机维修、售后服务等领域。通过强链补链延链,形成完整、高效、协同的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集群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政策试点。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业态监管等方面,高新区应积极推动政策试点,健全高新区政策体系。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激发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在试点过程中,允许科研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分享转化收益,大大提高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试点实施企业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更高比例的税收优惠,对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提供额外的财政奖励。针对新业态监管,探索适应新业态发展特点的包容审慎监管政策。随着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高新区应先行先试,制定既鼓励创新又防范风险的监管政策。例如,在共享出行领域,高新区制定了相应的准入标准、安全监管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在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同时,保障了消费者权益。通过这些政策试点,不断完善高新区政策体系,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协同创新。加强高新区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创新格局。不同地区的高新区在产业特色、创新资源等方面存在差异,通过开展区域间的协同创新,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例如,东部沿海地区的高新区在信息技术、金融科技等领域具有创新优势和资金优势,而中西部地区的高新区在资源禀赋、劳动力成本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东部高新区可以与中西部高新区开展合作,将部分劳动密集型的生产环节或对资源依赖较强的产业环节转移到中西部高新区,同时为中西部高新区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中西部高新区则为东部高新区提供资源保障和市场拓展空间,此外,高新区之间还可以共同开展跨区域的科研项目合作,整合各方科研力量,攻克重大关键技术难题。

总而言之,国家高新区提升含“新”量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通过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创新生态、培育新赛道与产业集群、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多方面举措,高新区将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未来国家高新区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战略的对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创新效率,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和产业高地。(作者:杨宜勇,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二级研究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原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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