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四家因生态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签订了五份生态损害赔偿协议。这些企业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子公司——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自愿认购了价值32.3万元的漳州市海水养殖双壳贝类碳汇,以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此次五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损害赔偿工作,得到了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和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的积极指导,在东山县生态环境局、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共同推进下顺利实施。这标志着福建省环保行政执法中首次采用自愿认购海洋碳汇的方式替代修复生态环境损害,是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指引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行政执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实践的有益探索。
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作为福建省唯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始终致力于将生态损害赔偿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效融合。2022年,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启动了生态环境案件碳汇赔偿机制的研究,并协助制定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试行)》,从而开启了“司法+碳汇”新模式。在不断探索中,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将生态补偿的碳汇范围从林业碳汇拓展至海洋碳汇,并在各市推进“蓝绿碳”司法、检察保护机制及行政执法案件的生态补偿,开辟了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的新路径,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质量提升和效率增加提供了有力支持。
截至目前,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累计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21件,涉及金额逾308万元,交易并核销碳汇2.75万吨。未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依托子公司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探索建立相关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新生态,为福建省生态环境补偿、生态价值实现以及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而重要的力量。
来源:海峡股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