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司法鉴定时限提示函》开出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4-20 18: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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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可信赖的司法服务。西安雁塔法院运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一鉴二调三流转”工作方法,对移交鉴定机构的案件定期排查、催办,针对鉴定时限过半的案件及时提醒督促鉴定机构尽早出具鉴定报告,加快案件办理效率。

近日,雁塔法院向鉴定机构出具了首份《司法鉴定时限提示函》。前期,雁塔法院委托某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李某某与被申请人王某某的伤残等级、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进行司法鉴定,在鉴定时限已过15个工作日时向该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时限提示函》,对该案鉴定进度进行催办,提示鉴定时限即将到期,该鉴定机构收到提示函后表示将积极履行职责,加快办理效率,确保提前完成鉴定工作。

《司法鉴定时限提示函》对委托鉴定案件办理实现进行节点化管理,及时督促鉴定机构尽早出具鉴定评估报告,助力提升审判质效。今后工作中,雁塔法院将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主动作为,科学管理,加强把控鉴定办理流程节点,以点带面持续压缩办案周期,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雁小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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