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港澳导游下个月起可在珠海横琴执业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0-11-14 13: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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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广东珠海市发布我国首部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跨境执业的地方法规——《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根据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在横琴新区执业。

该执业规定共十五条,主要规定港澳旅游从业人员的备案条件、执业程序、行为规范、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据介绍,本次立法是珠海市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赋予横琴的改革措施予以法制化的具体实践,从促进人员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角度,减少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的执业壁垒,拓宽其执业渠道,为相关改革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带动区域旅游发展,为实现大湾区旅游业深度融合打下基础。

法规实施后,持有香港有效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香港居民,以及持有澳门有效导游工作证的澳门居民,无须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可直接向横琴新区相关部门申请备案,经培训、认证后领取专用证件,即可在横琴新区范围内提供旅游服务。据悉,横琴新区旅游从业人员专用证件有效期将与港澳执业注册有效期一致,进一步便利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长期执业。

此前,港澳地区导游来内地仅可以全陪(领队)导游身份带团,不可参与景点讲解等地陪导游服务;或在满足报考条件基础上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后,才可在内地带团。

此次法规颁布,是珠海继去年立法认可港澳建筑及工程咨询专业人士在横琴的执业资格后,再次运用特区立法权认可港澳专业资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雍灵表示:“两次对港澳专业人士内地执业的立法,都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举措,下一步还将考虑在律师、医师等领域突破。”(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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