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避免行政机关"投机式、应诉式整改"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5-12-22 13: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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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12月22日电(记者 杨泽坤)12月22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最高法行政庭一级高级法官王晓滨在发布会上表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人民法院审结环境资源以外的其他各类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733件,协调化解数占比21%,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促进纠纷的实质化解。其中,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较多,共占比14.9%,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领域案件占比持中。

过去一年,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领域分布相对较集中,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案件数量最多,其次为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在地域分布上差异较为明显,河北省、安徽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最多,其次为河南省、湖北省两省。

就纠纷的解决方式而言,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违法行政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等案件比例较高,尤其是强调"诉后履职不免除违法"的裁判规则,即行政机关在诉讼中的整改行为并不改变其原行政不作为的违法性,强化了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刚性和规范引导功能,避免"投机式、应诉式整改",向行政机关传递了清晰的信号,即对于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定职责,必须主动、及时、全面地履行,不能等到被诉诸法院才行动。

此外,以裁定终结或准予撤诉裁定等方式结案的案件数量占比也较高,此类案件往往在诉讼中公益诉求已经全部实现,体现行政公益诉讼以问题为导向,极大激发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自觉性,实现对公共利益的有力保护。

针对因行政机关职权交叉、空白或者跨区域跨部门造成的公益受损问题,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凝聚法检合力,有效破解某些公共利益领域"无人管、无法管、无心管"难题。同时,深刻把握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在办理具体案件时,人民法院不仅关注案件本身,更注意总结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及多发类案背后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并依托"3+N"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分析会商、研提对策措施,实现从"个案整改"到"系统治理"的转变,有效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做深做细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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