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状告子女索赡养 法院强制执行续亲情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5-03-13 12: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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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拿到了,太感谢法官了!”2025年3月7日,李老太拿到儿子和女儿给付的赡养费后在电话里连声向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尼加提·玉山江表示感谢。

李老太有五个子女,自丈夫和大儿子去世后,李老太便一个人在农村生活。时间一长,年纪大了,再加上自己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经济收入,四个子女有各自忙碌,无人照料自己。无奈,李老太于2023年11月22日将四子女告到伊宁市人民法院,希望他们尽到赡养义务。

经法院审理后,于2024年3月15日作出判决,四子女自2024年3月1日起,每人每月2日前向李老太支付赡养费800元。判决生效后,李老太的大女儿宋某琴以离婚为由和二儿子宋某强以生活压力困难为由提出了上诉,要求免除二人的赡养义务。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宋某琴、宋某强的上诉请求均不成立,于2024年7月9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李老太的二女儿、三儿子均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宋某琴、宋某强经李老太多次催促后仍不履行。2025年2月18日,李老太向伊宁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为了让李老太早日拿到赡养费,执行员尼加提多次电话联系宋某琴、宋某强,耐心阐释不赡养老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百善孝为先”的道理,最终二人将拖欠的赡养费19200元交至老人手中,并承诺今后一定会按时支付赡养费。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作为子女应对父母的晚年生活给予照顾,精神上给予慰藉,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面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老人也可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石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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