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立足行政检察职能,紧盯民生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化解力度,坚持依法化解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三项举措”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灞桥区检察院坚持底线思维,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念贯穿于工作始终。在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综合运用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在合法合理基础上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为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提供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和化解争议的平台。2024年,灞桥区检察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磋商协调,成功化解8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争议;同时,通过专家论证和检察建议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农民工就拖欠的工人工资达成支付协议,将矛盾争议化解于源头,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消除信息壁垒,扫清沟通障碍,做到行政与司法协同配合、同向发力,灞桥区检察院主动对接各行政机关,凝聚各方共识,结合区域实际,与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法院分别签订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行政检察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办法》和《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工作的办法》,通过机制建设,实现司法与行政、监督与审判的高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更好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促进争议有效化解,防止程序空转。
灞桥区检察院坚持“为民司法”的理念,邀请代表委员20余人次,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公开听证5次,积极主动运用检察听证,引入社会力量助力案件办理。通过通过这种“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直面行政争议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个代表委员从不同的行业视角、身份定位出发,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力求行政争议化解的“最优解”。灞桥区检察院表示,将继续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落实到听民声、解民忧的行政检察实践中,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高质量发展。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郑彪 郭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