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生态为民”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7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生态为民”行动,并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问题整改入手,选取100个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群众投诉问题集中攻坚办理。经过百日集中攻坚,“生态为民”行动100件群众投诉已全部办结,未出现重复投诉和办理不满意的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阿泽新介绍说,“生态为民”行动始终把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制定《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为民”行动领导小组。强化最严验收标准,制定省、市两级“双验收、双公示”及“回头看”制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生态为民”行动开展以来,省生态环境厅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42次深入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一线开展现场督导帮扶,帮助解决问题90余个;定期对群众投诉件整改工作进行常态化回访检查。
“生态为民”行动不仅是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具体抓手,更是协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平台。2024年,云南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水质优良比例等关键指标持续保持优良;印发《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高位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加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不断巩固生态安全持续向好局面。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报党中央、国务院,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正有序整改。印发美丽云南建设实施意见,引领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主题更加鲜明。
昆明、丽江、临沧等州(市)坚持典型引领,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开展了噪声油烟联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机动车维修喷漆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实现同类问题制度化办理。大理白族自治州及时出台文件,进一步厘清油烟噪声防治工作责任,有效解决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权责不清、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动的良好局面。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向全社会公开投诉渠道,主动下沉接访7次化解信访件23个,征集到问题线索52个已全部办结。
阿泽新表示,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为民”行动,每年从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等权威渠道选取100件具有代表性的群众投诉件进行办理,推动“生态为民”行动成为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和工作品牌,持续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构建美丽云南。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