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携手共筑法治基石 新疆乌鲁木齐市推进行政司法协同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7-04 20: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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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化行政与司法的紧密协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意见》明确指出,需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并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府院联动机制的构建,意在强化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宪法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得以有效执行,从而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筑牢坚实的法治防线。

《意见》强调,府院联动机制将紧密结合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依据乌鲁木齐“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秉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统筹兼顾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府院双方的优势互补与信息资源共享,提升政府和法院的职能协同,强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巩固和拓展法治乌鲁木齐、平安乌鲁木齐的建设成果。

《意见》详细阐述了府院联动机制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核心工作、保障措施及工作标准,确立了五大类共计26项重点工作,涵盖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诚信社会体系协同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打造、破产保障机制协调健全以及社会治理创新协同推进等方面。同时,进一步细化了联席会议、日常联络、沟通协调等保障机制的执行细节,对重点联动事项、职责界定、任务分配和工作责任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的落实,加强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和执行工作等多领域的联动,促进政府与法院良性互动,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持续为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的优化贡献司法力量。

此次乌鲁木齐市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是深化法治建设、推动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步骤。市政府与市法院的合作,展现了对法治原则的坚持和对社会责任的承担。该机制的实施,加强了法治保障,优化了法律服务,为乌鲁木齐市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高度重视。

(中国日报新疆站记者毛卫华|马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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