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2-08-17 1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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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秦楷第 摄)

记者从云南省人大获悉,《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52条,分别为总则、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国门文化建设、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体育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相关决策部署,充分落实“十四五”规划以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供给措施,完善运行机制,丰富服务内容,推进边境、城乡一体建设,促进全民共享,完善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改善文化民生、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据云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红梅介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施行后,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规定,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公共文化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全省公共文化投入不足,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欠账多,基层队伍不足,供需脱节,标准化均等化不高,服务效能发挥欠佳等问题。“通过立法加快推进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云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云南省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并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云南省文化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强省,是十分必要的”,和红梅说。

《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强调推进均衡发展,突出国门文化建设,统筹文旅融合发展,强化组织保障措施,细化社会力量参与。条例的正式施行,将进一步提升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将有利于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总体水平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强化社会参与等方面得到有效促进。

据介绍,条例中单设了“国门文化建设”一章,“国门文化”建设涵盖了边境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边境地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改善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搭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和促进与周边国家人文交流等内容,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文化建设工作,也是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最具特色的一个内容。2013年,原文化部针对偏远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盲点问题,启动了“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云南是国家4个试点省份之一。从2016年开始,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国门文化”建设,做了很多开创性工作,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与此同时,国门文化建设列入了我省文化建设“十三五”“十四五规划”、近几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党代会报告。目前,云南省委正在起草制订的《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意见》也将“加大边境‘国门文化’建设力度”作为文化强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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