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来源:中国理论网
2025-02-10 13: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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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阐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其中之一。新时代新征程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一、法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 ”。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世界近现代史证明,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都较好地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百姓平安福祉要靠法治守卫。《决定》 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 “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之一。

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面对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全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为什么推进依法治国、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就,为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更加有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法治服务保障大局的作用充分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些都表明我们党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推动都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把法治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总结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成就,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解决法治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坚持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确保我国社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确保其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要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只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正确方向,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才能如期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愿景才能最终实现。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绝对领导,最重要的是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等核心要义,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从法治上为解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要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审查,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四是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和法治是“破”与“立”、“变”与“定”的辩证统一,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一方面 ,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做到先立后破,积极有序;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平稳推进。只有坚持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从法律制度上推动落实新的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才能不断夯实 “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另一方面 ,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 法治为改革有力护航,改革则是法治的推进器,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助推良法善治开新篇,助力法治体系显优势。全面依法治国是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涉及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的庞大系统工程。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必须更加注重系统集成、进行顶层设计、作出整体安排。《决定》着眼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和安排,对于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重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法律正确实施。

(作者 简介: 李忠双 , 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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