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中旬开始,多地朋友圈流传一条驾车"闯黄灯"犯了"冒进信号罪"的说法。其中提及,“闯黄灯”属“冒进信号”行为,一旦触犯要记3分罚款200元。对此,多地交警辟谣,该说法系铁路交通用语,不适用于日常道路交通领域。
近日,包括南京、天津在内等多地市民在朋友圈看到一则消息:开车的朋友注意了,出了个新规定,黄灯闪烁时不允许闯了,罪名叫“冒进信号”,扣3分罚款200元,闯红灯扣6分罚款200元,请相互转告,切记切记。
看到这个信息,多数人表示半信半疑。因为早在2013年1月1日,公安部的确出台史上最严“新交规”,其中规定闯黄灯将扣6分最高罚款200元,但这项规定只执行了几天就被暂缓,改为以教育警示为主。难道真有新规开始执行,而且有了新的罪名?
针对这一说法,连日来,南京、济宁、哈尔滨、天津等多地交警部门辟谣。18日,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信也发布消息辟谣,表示没听说过这个信号。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第四十二条规定,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至于所谓的“冒进信号罪”,天津交警解释,冒进信号一词是用在铁路交通上的词语,指的是前方是红灯,但列车却进去了,这种情况下可能发生列车碰撞事故。网传说法是把铁路交通移植到道路交通上的谣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熊颖琪
